大明开局革职我教朱棣屠龙术第145章
宗族势力的存在必然催生地方豪强官府亦依赖宗族维持地方稳定。
因此作为潜规则宗族内部事务官府往往不予干涉。
此外朝廷为防止地方官员结党营私通常派遣县令异地任职。
然而语言不通成为县令治理的一大障碍。
十里不同音并非虚言官话便有八种方言更是繁杂。
百姓多不识字沟通尚且困难谈何治理?因此县令不得不倚仗通晓官话与方言的士绅和胥吏。
官员任期短暂亦是问题。
理论上县令任期三年实则多为两年。
短短两三年内摸清地方情况已属不易若贸然行事触动宗族或其他势力的利益必遭阻力。
因此县令的首要任务便是确保赋税收缴和地方安定其余事务则可酌情妥协。
权衡之下将部分事务交由代表地方势力的士绅和胥吏处理反倒更为稳妥。
基于上述原因在县级行政体系中知县往往会将部分权力默许下放。
这些权力由地方士绅代为行使使其能够协助管理乡、镇、村、里等基层事务。
士绅对此欣然接受即便权力有限也足以提升他们在基层民众中的地位与影响力。
知县则借此获得了一批无偿协助治理的帮手既能维持地方稳定又能减轻县衙的行政负担。
此外每逢节庆士绅们还会向知县呈上些许心意。
对普通百姓而言向士绅求助远比直接报官更为便利。
若贸然惊动官府往往不问缘由先遭杖责。
在这种多方权衡的格局下逐渐形成了所谓皇权不下乡的现象。
这种现象实则是朝廷为节省资源有意将基层治理权委托给地方士绅自治的结果。
因此宗族势力在乡村的影响力往往超过代表朝廷的县衙。
朝廷通常只关注基层治理的最终成效对具体过程并不深究。
燕长倾认为皇权下乡实际上处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
朝廷完全有能力将权力彻底延伸至基层但出于统治成本考量仅选择在赋税和徭役方面直接管控其余事务则交由县级处理。
这种做法虽存在弊端如助长士绅势力膨胀、纵容其欺压乡民等但与全面下乡所需的巨额开支相比朝廷选择了相对较轻的弊端。
毕竟只要维持统治稳定当士绅恶行引发民怨时朝廷随时可以出手整治。
燕王朱棣默然不语时太子朱标突然望向燕长倾问道: 若全面推行赋役黄册中的里甲制是否就能解决地方士绅宗族问题将基层权力收归朝廷? 里甲制乃赋役黄册的根基所在。
该制度以户为单位每110户编为一里推选十户丁粮多者轮任里长余下百户分为十甲每甲十户轮流担任甲首。
每年由一名里长带领十甲甲首服役称;十年轮换一周谓之。
期满后按各户人丁田产重新编审。
若里长家道中落则从110户中另选;如有逃亡则予以补缺。
里长既对上级官府负责又总理一里事务。
其职责包括:管理辖内人户统计丁产变化督促农事生产调解民间纠纷并依据赋役黄册按丁粮多寡排定服役次序。
初期里甲编制不得随意变动。
可以说里甲制是县级政权向下延伸的统治触角。
尤为关键的是里甲本身即属徭役范畴! 这意味着朝廷无需额外拨款供养所有开支均由里甲自行承担。
虽无正式官衔却实际行使官方职能。
类比而言里甲制中的职役人员与正式官吏之别犹如编外临时工与在编人员的差异。
虽无名分却实为朝廷权力向乡村渗透的重要体现。
从这个角度看里甲制的确立堪称皇权下乡的具体实践! 末座的朱元璋不禁面露得色。
出身贫寒的他对地方豪强有着深刻认知。
年少时家族就曾深受其害故登基后格外重视县级以下的基层治理。
这位权力欲极强的 绝不容许任何权力游离于掌控之外。
在借鉴汉唐乡里制与宋元保甲制后最终创立了大明里甲制目前正在应天府试行。
燕长倾目光扫过朱标余光掠过坐在末席面带得色的朱元璋轻叹道: 里甲制不过权宜之计日久必败。
未等朱元璋辩驳燕长倾便条分缕析: 其一里甲制以标准户数编组本意是均摊徭役。
然此乃根本谬误。
各户贫富悬殊地理相连却难均衡。
里长徇私舞弊后赋役不均只会愈演愈烈。
其二陛下欲借里甲制将人地绑定便于征赋管治。
然随着土地兼并加剧人口流动必然活跃。
终将出现一里之民散居各县一县之田四处分属之况跨省占田亦非罕见。
届时里长再难掌握本里实情。
其三此制基于当下社会分化不显之现状。
然科举入仕者日增享有赋役优免的士绅必将蚕食里甲根基。
终致豪强兼并贫户流离里不成里甲不成甲之局。
在官绅挤压下里甲制必亡。
燕长倾每说一句朱元璋的嘴就张大一分朱标等皇子面上惊色愈浓。
待其言毕里甲制败亡的图景已如预言般清晰展现在众人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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