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楼开始拯救名着第145章 分家踩死王夫人
第一百四十四章分家踩死王夫人(四千字大章) “行了分家这是我说的谁都别再说什么了。
”贾母心灰意冷的说道。
王夫人惊叫道:“老太太……” 贾母痛苦的闭上眼睛道:“分了吧若不分这事便没完宝玉也会受到牵连还不如分了好分了之后琏儿你再不许打击你二叔和宝玉若是连这个都不能做到那我只能去敲登闻鼓了!” 贾琏笑了笑说道:“老太太且放心我对二叔和宝玉没什么意见只是这个府里和的爵位和府邸该是谁的就是谁的我只不过是早点将这事说清楚罢了等分了家宝玉自然就会出来二叔也依旧是从四品的郎中甚至在进一步也是有可能的。
” 贾母深深的看了看贾琏一眼然后才满脸笑意的说道:“琏儿你能这样我就放心了你要记住一笔写不出两个贾字你和你二叔始终是一家人不要因为一些子外物就生分了才是。
” 贾琏虽然心里不在意但目的都达到了也就不再打击贾母了:“老太太说的对我对宝玉环儿和兰儿都还是很满意的之前还打算着给这三个小子找个好先生也让他们能够好好读书这样二叔诗书传家的梦想也就能实现了。
” 听到这话贾母更是满意的点点头:“这样再好不过了。
” 只是心里怎么想却谁也不清楚。
贾母在说完之后便看看向了王夫人说道:“老二家将账册拿过来吧将东西分清楚了就通知珍儿和族中的老人们来做个见证吧另外老大去官府找见证人过来。
” “政儿你去通知王家和史家的人让他们上门做个见证。
” 分家是自秦代以来相沿已久的民间习惯。
此种习惯主要调整多子家庭的家产传递又称“诸子均分制”民间俗称“兄弟分家”。
分家不单单是将家产平分就可以的毕竟没个见证人谁知道以后还会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这种事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所以无论是民间还是富贵人家分家都会找族长村长以及族老们做见证还要将儿媳妇的娘家人和自己的娘舅家人都请来做见证。
而勋贵人家分家则是会请来顺天府或者户部的人来做见证。
分家的主持人父母若在世的则是父母担当主持人对分家的时间内容等享有决定权在分家阄书的末尾主持人也是第一个签名的人。
《大赵律例》“别籍异财”下的条例规定: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孙不许分财异居”。
换言之阄书中的父母署名不是可有可无的事。
另外分家必须要得到父母的同意才可以《大赵律例》“别籍异财”下的条例规定:“其父母许令分析者听。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是“许令”诸子至少可以提议析分得到父母之“许”分家即可开始。
至于父母“令”诸子分家的自不待言。
分书的制作方式至少有两种。
一是按兄弟数目各写阄书一份。
阄书内容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序言交代分家人、受产人、分家原因、品搭原则和过程、阄书份数等内容;第二部分详细列举各阄号下的财产。
二是写立“分单分单的内容与阄书相同也是交代分家缘由和列举财产。
形制上分单也是一式数份。
区别是阄书将分家内容写在数页纸上然后装订成册;而分单则是将分家内容写在一张纸上。
分书制作完毕由主持人、受产人、中人等署名画押。
从此兄弟各执一份分书用为“管业”凭证。
分家程序告一段落。
分书一旦订立不许反悔。
分书的末尾一般有“自定阄书后勿得争长竞短”等规劝。
有的分书中甚至定有明确的罚则如:“倘有反悔凭中理论罚白米二十担。
倘有山界丁石移动罚白米三担”。
而且对于财产的分析也是有着规定的《大赵律例·户律·户役》“卑幼私擅用财”律文:“凡同居卑幼不由尊长私擅用本家财物者十两笞二十。
每十两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若同居尊长应分家财不均平者罪亦如之。
” 该律下条例一曰:“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
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以子数均分。
奸生之子依子量与半分。
如别无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
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继全分。
” 也就是说无论嫡庶除嫡长子外其余的儿子应该平分所有家产若有奸生子则可以获得其他人的一半若是没有嫡子和庶子那奸生子和嗣子则平分家产没有嗣子奸生子才能继承所有家产。
而贾代善只有贾赦和贾政两个儿子所以荣国府如果分家的话那贾赦会比贾政多的一份也就是六四分! 不过实际上不会这么分因为还要贾母在贾母也会得到一份。
王家和史家在接到荣国府通知的时候还十分的惊讶荣国府好好的怎么就要分家了呢?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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